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1日,厦钨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正筹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